近期,大余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。
经查,2017年春节前夕,时任吉村镇游仙村党支部书记王家鹏,以发放年终福利的名义,违规为30名村干部、村“两小组长”各发放2只板鸭,合计3577元;2016年3月至2017年1月,游仙村先后4次在公务接待中违规上香烟。2020年6月16日,经吉村镇纪委会议研究并报吉村镇党委批准,决定对王家鹏的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,违纪款予以收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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